(一)政策核心内容
上海于2024年6月1日起,将12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,涵盖取卵术、胚胎移植等关键环节,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均适用。项目分类与支付规则如下。
1)甲类(5项)——报销规则:全额报销;具体项目:取卵术、人工授精、阴道(宫颈)内人工授精、精子优选处理、取精术。
2)乙类(7项)——报销规则:个人先自付10%,剩余部分医保报销;具体项目:胚胎培养、胚胎移植、单精子注射、取精术、组织细胞活检等。
3)备注:取卵术、胚胎培养、单精子注射等项目每人最多报销3次。
(二)定点医疗机构
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定点医疗机构,上海目前共有18家具备资质的辅助生殖机构,请通过 上海医保局官网 确认项目细节及机构名单。
二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适用人群
(一)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孕不育人群
1.女性因素
配子运输障碍:双侧输卵管阻塞、切除或严重粘连。
子宫内膜异位症:中重度异位症导致盆腔粘连或排卵障碍。
排卵障碍:多囊卵巢综合征(PCOS)等持续无排卵,促排卵治疗失败。
2.男性因素
精子异常:少弱精症。
生精功能障碍:不可逆的梗阻性无精子症等。
3.其他病因
不明原因不孕:经1年以上规范治疗未孕,且排除其他因素。
免疫性不育:抗精子抗体阳性导致精卵结合障碍。
遗传性疾病:单基因相关遗传病、染色体病等。
(二)年龄要求
原则上女性50周岁以下,男性55周岁以下。
(三)排除以下禁忌症
1.任何一方患严重精神疾患、泌尿生殖系统急性感染、性传播疾病;
2.患有《母婴保健法》规定的不宜生育、目前无法进行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的遗传性疾病;
3.任何一方具有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;
4.任何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、毒物、药品并处于作用期;
5.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。
三、辅助生殖安全性
1978年世界上第一例试管婴儿诞生以来,经历了半个世纪的研究,目前辅助生殖技术已非常成熟,成为不孕症治疗的主要手段。并且,中央及上海市政府出台了系列辅助生殖技术管理规范性文件,提高辅助生殖技术质量,降低出生缺陷风险,如年龄的限制、推行单胚胎移植等降低风险的核心策略。
辅助生殖不仅是技术问题,更是系统性的生育支持过程,应当前往具备资质的生殖中心就诊,及早评估手术条件及相关风险。一般来说,35岁以下患者成功率更高,随年龄增长,出生缺陷风险及女性妊娠风险增加。
